灵性思维

丹尼尔-W-海因里希斯牧师

“不可按外貌判断,总要按公义判断”(约翰福音 7:24)。

主自称是所应许的弥赛亚。于是犹太人的领袖,就是那些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对祂的宣称提出了异议。我们要注意的是,那些否认祂的宣称并拒绝祂的人是基于对圣经的错误解释。他们一再声称,祂的教训违背了摩西的律法。而主一再地向他们表明,祂的教义并不违背律法,而律法的成就揭示出了更深层的含义,即律法的属灵意义。但是,由于主拒绝受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的僵化的、自私自利解释的约束,他们就给主扣上了冒名顶替者的印记,并不断试图诋毁祂。

由于他们的思想被感官主义所扭曲,他们完全看不到主教导的真正本质。他们最关心的是什么?仪式上的洗礼、遵守节期和献祭。他们完全看不到律法中更重要的内容:公义和怜悯(见马太福音23:23)。因此,主建议他们 “不要按外貌判断,总要按公义判断”(文头经文)。

主启示我们,每个人在婴幼儿时期都是感性的。人在这一时期的思维成长完全是由经五官传入身体的外界感觉促成的(见《天国的奥秘》5126:2,5497)。这些身体感觉被储存起来,并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属世层面,称为肉体记忆,或物质观念记忆。当孩子长大成人,开始思考这个记忆层面的事物并从中得出结论时,就会进行重组,建立一个新的层面,称为属世记忆,或非物质观念记忆。如果人的理性能力成熟并得到培养,他就会反思该层记忆中的事物,从而能够感知所学知识中的真理(《天国的奥秘》5497)。

感觉到的东西是一回事,记忆中的知识是另一回事,而真理又是另一回事。它们依次形成,由低到高。思维的这些层面在形成过程中是截然不同的,而且它们始终是截然不同的。人可以此刻在某个层面上思考,而另一刻又在另一个层面上思考(《天国的奥秘》5774:2)。最低层面的思维称为感性思维,中间层面的思维称为属世思维,第三层面的思维称为理性思维。因此,思维有三种不同的层级或类型:感性思维、属世思维和理性思维。我们的每一种思维都来自其中一个层面,并从而获得其品性。

就像我们文中提到的犹太人一样,我们每个人都容易从心性的最低层或感性层面进行思考。由于这是最初形成的思维层面,因此不需要在意志或智识上努力就能以这种方式进行思考,因此可以说是本能的。然而,如果我们要感认和理解真理,就必须超越感性和属世思维,提升进入理性和灵性的思考。

真理高于自然界,因其来自上帝,所以本质上是灵性的。在它从上帝下降到物质世界的过程中,神性真理逐步披上外壳,或者说被限定,创造就是这样发生的。约翰福音第一章清楚地表明,创造是通过神性真理的有序限定而发生的。那里把上帝与道或神性真理相提并论,并宣称世界是由祂创造的,即由祂发出的道或神性真理创造的。因此,自然界物质是真理在物质层面上的表象。支配物质的自然规律是真理在自然界的彰显,因此被称为真理在自然界的表象。

有鉴于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我们的感性思维和属世思维是以物质和自然界为基础,并从这两个层面进行思考,于是就不是从真理出发,而是从对真理表象的感觉和真理在自然界的表象出发。这种思维往往会遮蔽和抹杀对灵性真理的感知,这必然拖累心灵下坠。

史公著作讲道 “除非人的思想能够超越观察事物的感官层面,因而从上而下地俯视事物,否则他就不能理解圣言中任何内在含义,更不能理解诸如天国之类的事情……因为感官思维会吞灭和窒息人的思想”(《天国的奥秘》5089:2)。因此,我们被告知,那些受世俗学问束缚的人比简单的人更难理解属灵真理,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物质的概念浸埋,以至于无法提升思想来感知属灵的真实(同上)。

为了说明这个道理,瑞登堡讲了以下的经历: “有时,我在认真思考世俗事务,以及大多数人都非常关心的事情,即财产、财富的获得、享乐等等。在这些时候,我注意到自己正沉沦于感官事物之中,而当我的思想沉浸于这些东西时,陪伴我的天使就远离而去。通过这种方式我也明白了,深深沉浸在这种牵挂中的人无法与灵界沟通。因为当这些想法占据整个心灵时,它们就会向下拖拽心灵的低层,就像重物拖着它下沉一样。而当这些世俗利益成为一个人的终极关切时,就会把人拖离天堂。除非通过爱和信仰之良善使他提升,否则他无法升到天堂。下述事实更清晰地证实了这点:有一次,我被引领到天国的居所,那时我正沉浸在灵性意念中,突然间我开始沉入世俗思考中,于是所有灵性意念都消散了,变得毫无意义”(《天国的奥秘》6210)。

对感官表象的依赖或信任掩盖了真理,这一点即使在自然界也是显而易见的。历史记录就是这一事实的见证。多个世纪中,人们根据感官证据得出结论,认为世界是平的。直到最近,人们还认为物质是固定不变的。若以感官证据为基础,这些表象都非常令人信服。然而,当心灵提升到原因的层面,去考虑非物质的观念和规律的运作时,这些表象就显出了谬误,阻碍人们真正理解我们生活其中的自然界。

如果要正确理解自然现象背后或内在的真理,就必须提升思想境界,那么要理解灵性事物的真理就更应该如此。因此,圣经一直敦促我们提升思想,超越感官,进行灵性思考才能理解属灵的真理。用经文中的话说就是:“不可按外貌判断,总要按公义判断”(约翰福音 7:24)。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根据感官表象去思考,而要根据启示的神性真理去思考,因为判断的前提是神性真理和由此产生的思想(《天国的奥秘》9857)。

我们有幸得到启示,其中丰富的属灵真理以清晰理性的语言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这是以前任何教会都没有过的。作为教会和与教会联结的个人,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就有机会进行灵性思考。

我们所说的灵性思维是什么意思?许多人把 “灵性”一词与模糊不清、难以理解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这并不是我们心目中的思维。著作中”灵性”一词指的是鲜活的、永恒的,虽然不是物质的,但却是真实的、丰盛的。因此,”灵性”的思考就是从真实、鲜活、丰盛和永恒的事物出发,即从神性启示的真理出发。

这里需要指出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重要区别。思考属灵真理是一回事,从属灵真理出发思考又是另一回事。我们所有人在听布道或教义课程以及阅读主的话语时,都是在进行前者的思考,但这不是属灵思考。我们绝无贬低它的意思,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事实是,我们不可能越过手段直接达到目的。我们必须先学习真理,然后才能从中思考。然而很多时候,我们止步于此。

由于我们与生俱来的天性,我们有一种强烈的倾向,把信仰和生活视为两个分离的、独立的事情。在礼拜天和其他敬拜的场合,我们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属灵事务上。当敬拜结束后,我们往往就不再思考属灵的事情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很容易被周围世界的态度和思想主导。

我们不妨扪心自问:在我们做出的决定中,有多少是在认真思考神所启示的真理原则之后做出的?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过度牵扯信仰!但如果我们这样想,那就是从世俗表象出发思考问题。

所有信仰都是生活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信仰的真理适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实际上,赋予我们这些真理的目的,就是要使之应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人可能会问:“我们怎么能知道哪些真理或原则适用于特定的情况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如果我们定期阅读主的话语寻求启示,并利用祂为教导我们提供的所有手段,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我们就会学到直接适用于自己生活的真理。而且,如果我们向主祈祷,祂会启示我们,让我们看到需要知道的真理,以便好好生活。

主在著作中启示的真理尤其应该成为我们思考一切事情的原则。作为新教会的人,我们应该始终乐意审视我们所持的态度和观点,看看它们是否与主所启示的真理原则一致。我们要记住:一件事并不是因为有许多人相信它,它就是真实的或正确的;也不是因为我们一直相信它,它就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只有当它与主的教导一致时,才是真实和正确的。我们还要指出,由于我们天生的本性,我们倾向于赞成那些符合我们自己理念的想法,而那些想法有利于我们的自私自利。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愿意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态度,这一点非常重要。

主所启示的真理应该逐步成为我们思想的基础。当我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时,我们应该这样问自己:我正面临的事情如何能有助于实现主的创造目的?在面临的境况中如何落实益用的教导?在邻舍的层面上这个问题如何相关?我规划的行动符合圣治法则还是应许的法则?圣治的哪些法则适用于我正应对的问题?

如果我们真想过通往天堂的生活,我们就会努力从神性启示的真理出发,形成自己的观点、思想和态度。我们要培养从属灵原则出发思考一切事物的习惯和做法。我们学到,当灵性思维主导一个人时,它就会影响并印染此人所有的思想、意志和行为,并使他的思想、意志和行为含有属灵成分,直到最后他的内在达成灵性(《天国的奥秘》5639:2)。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好讥诮之人的座位,这人便为有福。他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他的律法。他要像一棵树栽在众溪水旁,按他的时候结他的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诗篇 1:1-3)。阿门!

阅读:撒母耳记上16:1-13,约翰福音7:14-31,《圣爱与圣智》248-249

《圣爱智》248249 

除非在人身上开启更高层级的灵性,否则人就会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上文已经说明,人的心性有三个层级,分别称为属世、属灵和属天,这些层级可以在人内依次开启。另外,属世层级首先开启;之后,如果人远离罪恶,仰望主,属灵层级就会开启;最后,属天层级也会开启。既然这些层级是根据人的生命状态先后开启的,那么更高的两个层级就有可能不开启,于是人就继续停留在属世层级,这是最外的层级。此外世人已知,人有属世和属灵之分,或者说,人有外在和内在之分;但却不知道,一个属世之人要成为属灵之人,他内在的更高层必须打开,而这种打开是通过属灵生活来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符合神性戒律的生活。如果人的生活不符合这些戒律,他就仍然是属世之人。

属世之人有三种:第一种是对神性戒律一无所知的人;第二种是知道有这些戒律,但却不愿意按照这些戒律生活的人;第三种是藐视并否认这些戒律的人。对于第一类人,也就是那些对神圣戒律一无所知的人,由于他们靠自己无法领受教导,所以他们只能维持属世的状态。每个人都会受到教导,不是通过直接的启示,而是通过其他从宗教中了解神性戒律的人,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4-118)。第二类人知道有神性戒律,但不考虑按照这些戒律生活,他们也是属世之人,除了关心尘世和肉体之外,从不关心任何其他事物。这些人死后,根据他们对属灵之人所能发挥的作用,成为下人和奴仆,因为属世之人是下人和奴仆,而属灵之人是师父和主人。第三类人蔑视并否认神性戒律,他们不仅仍然是属世之人,而且因其蔑视和否认的程度而变得更为感官化。感官之人是最低级的属世人,他们的思维无法超越肉体感官的表象和谬误。他们死后会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