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

十诫是为世上以及天堂之人制定的守则,为属灵生命不可或缺。它列出需要避免的邪恶,或需要践行的良善—这是走向重生的关键。

十诫开端讲的明白:“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神授的十诫是要冲破束缚我们的消极状态,使我们得自由。学习并持守诫命,可使我们确实找到冲破灵性牢笼,踏上通往自由之路。

圣经首先具有字面上的尘世之义,主要是关于时空世界 — 即我们的物质行为。在字面意义之内有更深层次的属灵意义,涉及我们内心世界的思想和情感。在尘世和属灵意义之内,是至内在的属天之义,它仅仅涉及我们与上帝的关系。随着我们灵性的成长进步,主向我们揭示更深层次的真理,我们继续前行达成一个不断增长爱、智慧和有益服务的生命。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主的十条诫命。每一条诫命都将从属世、属灵和属天的层面上来分别解释。

第一条诫命: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任何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向他们屈身,也不可服侍他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嫉妒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施怜悯,直到千代。

属世之义

只有一位上帝。任何一种偶像崇拜都是被禁止的。我们不可崇拜太阳,月亮,星星,动物,或自然界的任何部分。我们不可崇拜象征神的形象,也不可崇拜那些能提醒我们祂存在的事物。我们不可敬拜圣人或天使,也不可爱任何人胜过爱上帝。我们不可相信符咒、巫术、算命之类的东西,也不应该迷信邪灵、魔鬼、鬼魂等。

属灵之义

除了主耶稣基督之外,不可接受任何其他的神。主耶稣就是耶和华—创造者,救赎者,和人类的救主。

属天之义

主是无限的,永恒的,全能的,全知的,无处不在的。祂是爱的本体和生命本体,也是唯一的生命实在,所有的被造物都出自于他。

第二条诫命: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属世之义

我们不得在交谈中无意义地或轻率地称呼上帝之名,也不可轻忽或无视神性事物。要避免所有的不当言语,尤其是亵渎上帝的言论。除非法律要求,我们不应起誓。凡用于“起誓”的每一句话,都应做到真确、诚实。

属灵之义

要尊上帝的话语为圣洁,要怀着敬畏读经,恭敬对待圣经。我们决不可嘲笑或戏弄圣经。当尊重教会和圣职人员,因其象征着神圣。敬拜永不可不真诚。

属天之义

不可轻视或诽谤主的神性人身(道成肉身的主),因为这样做是 “亵渎圣灵”,是不可饶恕的。

第三条诫命: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男仆、女仆、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属世之义

安息日(Sabbath)是希伯来语,意思是 “休息”。在安息日,我们应该放下平时的工作去休息。但我们不应无所事事,而应怀着热情参与信仰事务。在这一天要 “教导属神的事,沉思救赎和永生的事,并践行对邻舍的爱”。我们应该持守安息日为圣洁的日子—一个祝福、快乐和敬拜的日子。

属灵之义

安息日象征着人的重生。六日的劳作是人达到安息日之前,必须经历的一系列试探和属灵征战状态,而安息日则是重生的胜利状态。

属天之义

属天的安息日是一种平安状态。天堂的平安是幸福、安宁与和谐,彼此相爱与乐于服务。得到主全然的护佑,远离一切邪恶,充分信赖主永恒的良善。

第四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属世之义

我们以如下方式遵守这条诫命:

  • 恭敬地听从父母,留心他们的话,做他们喜欢的事,避免使他们生气。在他们体弱多病的时候,心甘情愿地、慷慨地供养他们。在他们身后,维护他们的名望、荣誉。
  • 顺从那些代替我们父母的人—我们的监护人、师尊和长辈们。
  • 尊重国王(或王后)和国家、国家的法律、以及法律的执行者。

属灵之义

上帝是我们的父亲,教会是我们的母亲。因此,要求我们敬爱、尊崇上帝为全人类的父亲,教会为母亲,她用来自圣经的属天食粮养育她的儿女。

属天之义

我们的父亲是主耶稣基督,母亲是主的天国和祂在天堂与地上的新教会。因着我们对主耶稣基督的敬拜,以及真正成为祂的新教会之人,在我们属天生命的时日里,会有越来越多的喜乐、我们的益用也日渐增长。

第五条诫命: 不可杀人

属世之义

不得出于仇恨的意愿用暴力手段夺取任何人的生命;不得危害人的健康、平安和福祉;不得恶意损害人的好名声,或心怀凶杀、残忍和报复的念头。

属灵之义

在这层意义上,凶杀意味着杀灭和摧毁人的灵魂。试图使人远离上帝,抛弃圣经,离弃信仰,废弃敬拜。故意散布谎言,以图毁坏人的信仰—这一切都是凶杀,为诫命所严禁。

属天之义

在这层意义上,凶杀就是莽撞地向主发怒,恨恶主,以及渴望抹去主的圣名。

第六条诫命:不可奸淫

属世之义

男人不可对妻子不忠,女人也不可对丈夫不忠。每个人都应当纯净、贞洁、谦恭,不仅在外在行为上,而且在思想和言语上也当如此。我们当始终努力避免卑劣的念头和不洁的行为。不要与坚持放荡生活的人做朋友。

属灵之义

行奸淫意为错误地使用圣经,背弃圣经的教义,侮辱和嘲弄宗教信仰的戒律。

属天之义

行奸淫的最可悲光景,就是视上帝为一文不值,蔑视和糟蹋从祂而来的一切圣洁事物。

第七条诫命:不可偷盗

属世之义

决不可攫取他人的东西。不但禁止偷窃,还禁止各种欺骗行为,如:

  • 借而不还。
  • 发现失物不报。
  • 拒付债务和税务。
  • 以欺诈行商业交易。
  • 以任何方式强迫他人。
  • 不履行自己的本份职责。
  • 收受贿赂。

属灵之义

偷盗的属灵意义,就是想方设法剥夺他人的信心,向人隐瞒真理,使人拒绝圣经知识。用谎言和异端迷惑人的心性,行事说话千方百计妨害人的救赎。

属天之义

偷盗的属天之义,就是盗窃属于主的事物,如:称我们自己有神的权能,夸口说我们可以拯救自己,宣称自己的信念比圣经真理更重要、更有价值。

第八条诫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

属世之义

这诫命禁止我们以任何不实言词评说同胞。无论是私下对朋友,还是在公开场合,都必须完全说真话。不可奉承,也不可诽谤。尤其要特别小心,不可在法庭上作伪证,因为这是 “奉上帝之名 “作证的。

属灵之义

作假见证就是行错误的劝说,诽谤上帝的圣经真理。若试图使邪恶看似良善,使谬误看似真理,就是违反这条诫命。

属天之义

虚伪是一种大恶,尤其是以虚伪对待上帝和祂的话语。欺骗性地敬拜上帝,传讲上帝的话语时怀着邪恶或恶毒的意愿,这是最恶劣的假见证。

第九和第十条诫命: 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他的男仆、女仆、牛驴,并你邻舍一切所有的。

属世之义

贪恋就是希望得到属于别人的东西。当别人拥有之物为我们盼望却不可得时,当尽力避免生嫉妒之心。如果我们自私自利,以为自己应该拥有生命中最好的、最精良的东西,那是不对的。我们当学会知足并认识到,为了每个受造之人的救赎和永恒幸福,主已经为其提供了一切必需之物。

属灵之义

灵性里的贪婪是一切邪恶的根源。这是一种 “邪恶的爱 “或 “贪欲”。整本圣经都诫勉人要克制自己的贪欲。因为若不如此行,贪欲就会诱惑他陷入各种邪恶。如果我们不能省察自己的贪欲,就不可能遵守十诫的任何一条。

属天之义

我们必需承认,宇宙中所有的良善与完美都属于上帝,出于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