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祭

约翰·奥德纳牧师

圣经中提到耶稣基督为我们成为了祭品。(以弗所书5:2)我们听到很多关于耶稣宝血的讲述,有时认为这关联着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承受上帝的惩罚。也有些人认为献祭是一种逃避上帝惩罚的方式,让惩罚象征性地落在献祭的动物身上。这种想法也被一些人应用到耶稣基督身上,说祂为我们所有的罪承担了上帝的惩罚,从而通过满足上帝的 “公义”使上帝与我们和解。然而,认为献祭是惩罚,基督的牺牲是上帝的惩罚,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是圣经的教导,尽管祂在某种象征意义上成为了祭品。

祭品实际上是圣洁的象征,而不是惩罚。上帝是慈爱和仁慈的,祂不希望看到人类或动物遭受痛苦。当我们犯罪时,我们不能通过惩罚来与上帝和好,而要通过悔改和过良善的生活。祭品就象征着我们悔改的愿望,并将我们的生命奉献给上帝。基督之所以象征性地成为祭品,是因为祂出于圣洁的生命净化自己,使自己成圣。祂为了我们而象征性地成为祭品,因为祂使我们能够过圣洁的生活。

牺牲本身并上帝的旨意

献祭作为”惩罚”的理论是基于这样的想法:上帝希望对罪进行惩罚,否则就用象征性的祭品来代替。如果脱离上下文而单独看某些经文,似乎表明献祭是上帝的意志和律法的效果。比如说:”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出埃及记29:38)

然而,圣经的整全教义所显示的却恰恰相反。在颁布关于献祭的律法之前,献祭已经在以色列人和其他民族中广泛实行了。这些律法的作用不是建立,而是限制祭祀。除了在会幕(或后来的圣殿)里献的祭品,所有的祭品都被禁止。(申命记12:5-11)此外,向耶和华以外的任何其他神献祭都被禁止。此外,律法对人祭有明确规定。(利未记18:21)这些法律将一个血腥的、有可能杀人的仪式变成了一种合理的、更有象征意义的崇拜。

以色列的早期历史证明了这种限制的必要性。当时有一种强烈的趋势,那就是无限制的献祭,没有任何道德界限。他们 “在所有的城镇…在所有的高山上,在所有的绿树下”(王下17:10;16:4),而且经常包括人的牺牲。(王下16:3;17:17;21:6;23:10;代下28:3,33:6;诗篇106:37,38;以赛亚书57:7;耶利米书7:31;19:4-5;32:35;出埃及记16:20;20:26,31;23:37)

实际上,献祭本身既不是上帝的要求,也不是祂的愿望。上帝不可能对这种宰杀动物的行为感兴趣,更不可能安抚这样的行为。大卫写道:”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诗篇40:6)在另一处他说:”你本不喜爱祭物…燔祭,你也不喜悦”。(诗篇51:16)主也反复给出同样的信息。”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以赛亚书1:11)祂用更强烈的语言说:”我憎恨、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闻你们严肃会的香气。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阿摩司书5:21;耶利米书6:20;14:21)祂甚至指出,献祭并不是源自祂的旨意:”燔祭和献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 (耶利米书7:22-23)显然,献祭不是上帝吩咐的一种惩罚。

祭品是圣的象征

尽管上帝不希望有牺牲,但祂确实希望祭品象征的涵义:即我们应该爱祂,爱他人,行事公平且仁爱。这才是祭品所象征的真实意义,而绝非惩罚: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声音吗?看哪!听命胜于献祭;听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记上15:22)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即谦卑)的灵。”(诗篇51:17)

“行公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箴言21:3)

“我喜爱怜悯,而不是献祭;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我朝见耶和华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人啊,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爱怜悯,谦卑地与你的上帝同行。”(弥迦书6:6,8)

“爱主……爱邻舍……胜过一切全备的燔祭和牺牲。”(马可福音12:33)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唯愿公平如众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2,24)

上帝所要求的祭品是 “公义的祭品”(申命记33:19)”忏悔”和 “感恩”的祭品。(诗篇50:14,23;107:22;116:17)。

圣经将献祭与爱、仁慈、谦卑和公义联系起来。但在圣经中,献祭和惩罚之间没有任何直接联系。相反,它象征着与上帝的交流。祭坛被称为耶和华的桌子,以色列人在上面为祂献上食物,供祂食用。(玛拉基书1:7,12;诗篇50) 事实上,许多祭品是谷物祭,可以食用,却不是任何方式的惩罚或杀害。杀死和焚烧动物从未被称为惩罚,而只是准备食物的必要手段。因此,献祭是一场圣礼或象征着与上帝的盛宴。

基督如何成为我们的赎罪者?

有些人使用 “赎罪(atonement)”一词,似乎暗示基督为我们的罪受到了天父的惩罚。实际上,”赎罪(atonement)”与惩罚没有关系。它来自于 “at-one-ment”,只是意味着 “达成合一 “或 “和好”。事实上,”赎罪”和 “和好”在希腊文中是同一个词。我们可能会问,谁被和好了—上帝还是人类?圣经的答案是人类。”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哥林多后书5:19)是我们获得了 “达成合一(at-one-ment)”,而不是上帝。”我们因上帝儿子的死而与上帝和好….我们得蒙赎罪”(罗马书5:10-11)。

耶稣的生命献祭所关联的绝非来自上帝的惩罚。基督牺牲自己的意义在于,祂使自己的生命达成圣洁和纯净。祂整个生命体现的爱、公义、仁慈和谦卑,被献祭食品所象征。祂的受难和死亡不是一种惩罚,而是通往完美的手段。”因着祂所受的苦,祂得以完全”。(希伯来书5:8,9)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 (路加福音24:26)

我们说祂为我们而死,因为祂是为了我们的缘故而去战胜邪恶,并通过所经的苦难使祂自己成为圣洁。耶稣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基督为我们做了祭品,因此祂亲自使我们与祂和好。祂使我们有可能通过效法祂的榜样,让祂住在我们里面,从而拥有爱、仁慈、公义和谦卑。新约圣经自始至终描绘的是同样的牺牲圣景,却从未与惩罚相联系。对基督和我们来说,牺牲都意味着 “遵行上帝的旨意”(希伯来书10:7,9)以及 “祂的律法写在我们心里”。(希伯来书8:10;10:16)这意味着除去罪孽(希伯来书10:26;约翰福音1:29)并持守“无亏的良心”。(希伯来书10:22;9:14)牺牲意味着爱他人(以弗所书5:2)事奉上帝(罗马书12:1)赞美上帝(希伯来书13:15)并供应别人的需要(腓利门书2-17)。正如保罗所说,”不要忘记行善和分享,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希伯来书13:16)